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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着“剁手”,“双11”消费提示了解一下

导读: 

一年一度的购物盛宴“双11”又要来了,不少“剁手党”已经迫不及待填满了购物车,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花式促销,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切勿盲目“剁手”:

一年一度的购物盛宴“双11”又要来了,不少“剁手党”已经迫不及待填满了购物车,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花式促销,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切勿盲目“剁手”:

熟悉折扣优惠规则

不少商家推出预售价、领券立减、跨店优惠、店铺优惠等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眼球。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仔细了解平台购物规则,多熟悉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常见价格手法。“尾款价”不是到手价,所有优惠不一定能叠加使用,同时,要留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购物单据、订单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进行维权。

看清红包使用条件

消费者在“双11”前经常会领到各种“红包”和优惠券,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红包”和优惠券的使用往往暗藏门槛,要么不满足使用条件,要么该商品不参与满减,一些“红包”则需分享至其他群组才可能获得优惠。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领取各类红包及优惠券时需看清使用规则,并提前向客服咨询清楚是否存在使用门槛,避免出现满减不减,优惠券不优惠等情况。

谨防预售商品“定金”陷阱

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很多平台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而非“订金”,虽然定金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预售介绍,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时的聊天凭证等下单凭证。

小心“先涨后降”套路

部分电商平台上的一些商品在“双11”促销前先涨价,在促销当天降价,徒有优惠打折之表,实则价格持平甚至上涨,促销活动名不副实,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并没有得到实惠。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勿贪低价,提前关注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情况;切勿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切莫仅凭信誉高低选择商家,可通过查看追加评论等途径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

明确发货时间 到货务必验货

“双11”期间,物流交易量激增导致很多商家不能如约发货,一些商家会采取“虚假发货”的手段避免被投诉,即交易页面显示已发货,却迟迟不显示物流信息。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提前制定购物计划,若购买的是生活急需品,应与商家确定发货时间,或避开“双11”物流高峰期,避免延迟发货带来的损失。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保留适当时间,做好包装物品的处置,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保护个人信息 用好法律权利

“双11”电商大促期间往往是网络诈骗高峰期,各类诈骗如钓鱼木马、中奖、退款、货到付款、秒杀等诈骗手段均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因此消费者需提防信息泄露,莫贪小便宜。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不点击不明链接、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或扫入二维码等,不轻信退款及中奖电话,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

来源:上海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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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刘琦

来源:百家号                                                 时间:2018-11-03

预售、满减,精打细算掐点领券;短信、社交网络,优惠“爆仓”不胜其扰……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打响,兴奋地买预售、加购物车的你,是否也多了不少烦恼?一不留神就被虚假低价忽悠,买一件商品要集齐五六种优惠券,优惠短信轰炸手机被塞满促销信息……狂欢的购物节为何让人忧?

优惠条件悄悄“变脸”虚假降价现象普遍

“本来今年打算囤点辣椒面和油泼辣子,结果打开某旗舰店,生气了!”10月22日,豆瓣一网友发帖抱怨。截图显示,某品牌天猫旗舰店预售价格三袋55元的油泼辣子此前只售22.8元。一时间,网友纷纷跟帖,晒出“双十一”价格“不降反升”的商家。

“9月份梳子两把160元,现在110元一把。”“点名某服装品牌女式羊绒衫,今年提前加了购物车,眼睁睁看着它从499元变成了599元!”……被网友点名的品牌包括美妆护肤、宠物食品、衣鞋箱包、日用品等品类,几乎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家知名品牌旗舰店上榜。

除了价格上升,今年“双十一”商家营销或还存在欺诈行为。微博网友“波比爱吃奥利奥”发帖称,某知名消毒液品牌“双十一”预售时悄悄“变脸”优惠限制,为此消费者们自发成立了维权群。

据介绍,该产品10月20日零点开始预售,起初商家宣传前一分钟免定金,未标明其他限制条件;19日23:53分,宣传文案上出现了“限前2000名”缩小模糊的文字。20日零点一过,该品牌的促销文案迅速改变,“2000名限额变得清晰,字体变大”。

“这种掐点篡改营销网页文案的方法,严重误导消费者。”网友张小姐表示,她曾就此向天猫、12315投诉。或许因为投诉者众多,此前在提出投诉要求后,客服会直接给退款通道。

但随后,部分网友收到了拒绝提前退定金的通知,要求“双十一”当天付完尾款后再一并申请退款。有网友猜测,品牌此举是因为其开通退款通道后,预售量一度从20多万降至13万所致。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先涨价再打折或降价,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诈行为。

广告“轰炸”不停歇过度营销令人“审美疲劳”

“亲爱的淘宝会员,您有双11超级红包等待抽取……”夜里1点,上海黄女士依然收到了“双十一”的短信广告。“从10月20日开始,就不停收到商家的‘双十一’广告,回复‘退订’是最近做得最多的事情。”

离“双十一”到来尚有一周,但广告已先行“轰炸”好几轮。短信、电话、弹窗……促销广告以各种形式密集“攻占”消费者的视觉、听觉和信息获取的渠道空间,令不少人抱怨“不胜其烦”。

“只要是购买过的商家,似乎都要给我发一条短信。最不解的是有一些旗舰店,我既没有买过商品也没有收藏关注,却依然收到了‘双十一’预售短信。”黄女士感到很纳闷,“到底是谁‘出卖’了我的手机信息?”

在朋友圈,一条抱怨电脑浏览器“双十一”弹窗广告防不胜防的帖子引得好友纷纷表示“同病相怜”;打开微博输入“双十一广告”,网友对于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广告营销不断“吐槽”。

“广告本身没有问题,它可以让买家与卖家间的信息屏障被打通,但是‘度’的把握确实值得商家去思考。”从事品牌营销的韩经理认为,一方面对于商家,“双十一”几乎是全年冲销量的最后一搏,势必会拿出不少预算来进行营销推广,预算大多也是年年加码;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走过十年的“双十一”,人们对于它的热情与期待已难比当初,“加码的营销与渐褪的热情相撞,自然就有了‘疲惫感’。”

天天都是购物节没新意少诚意实惠也变味

“双十一”和“618”全年不断档,“品牌节”和“品类节”轮番不停歇。在越来越密集的购物节背后,究竟是消费者得实惠还是商家享收益?

“想买相机,就有‘相机节’;想看看烘焙,一搜,‘家装生活节’……国内这是天天过节呢。”从新加坡回国休假的彭小姐感叹。

各类购物节层出不穷,对消费者的考验也越来越高。你需要眼观六路,搜集全所有的优惠券和购物红包,还得耳听八方,了解清楚节前节后的商品真实价格,同时还面临着24小时不停歇的优惠信息轰炸。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指出,不同的优惠方式玩法越复杂,对商家越有利。

“复杂的规则可以将消费者一分为二:愿意费时了解的消费者可以节省开支,不愿研读的则原价购买,充分拉高了利润。此外,可以避免价格的绝对透明,还能转移注意力,让消费者忘记自己的心理价位。”蒙慧欣说。

陈音江表示,消费者追求实惠,经营者追求利润,实属正常的交易心理。但经营者不能为了利润,简单粗暴地制造各种促销噱头,利用虚假促销手段欺骗消费者,或通过不诚信甚至违法的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其成天琢磨各种促销花样,还不如把心思好好用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上。”陈音江说。

专家建议,商家应诚信守法经营,让购物节彻底告别不合理的低价倾销和虚假促销,同时也应当以更理性、规范的方式开展购物节,并实现线上线下的协调统一,达到分流目的。

来源:百家号                                          时间: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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