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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割喉后斩首 宋江杀惜从容不迫 两个字证明宋江花荣根本就没人性

导读: 

《水浒传》里的好几个梁山好汉都戴了绿头巾,宋江的阎婆惜、卢俊义的娘子贾氏、病关索杨雄的二婚夫人潘巧云,都纷纷背叛了丈夫,并且也成了丈夫被“逼上梁山”的主要推手,但是细想起来,这三个人头巾变绿,似乎原因都一样——对老婆比较冷淡,这才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水浒传》里的好几个梁山好汉都戴了绿头巾,宋江的阎婆惜、卢俊义的娘子贾氏、病关索杨雄的二婚夫人潘巧云,都纷纷背叛了丈夫,并且也成了丈夫被“逼上梁山”的主要推手,但是细想起来,这三个人头巾变绿,似乎原因都一样——对老婆比较冷淡,这才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但是细想起来,宋江和阎婆惜的关系,还真跟卢俊义、杨雄夫妻有些区别,倒是更像镇关西郑屠与金翠莲、九纹龙史进与李瑞兰的关系。阎婆惜与李瑞兰一样都是烟花女子,又和金翠莲一样写了卖身契被当做妾侍的,不同的是郑屠对金翠莲曾经有一些感情,史进对李瑞兰更是用情极深十分信任。

其实阎婆惜母女曾经是把宋江当做终身依靠的,阎婆当时肯把女儿送给宋江,也是因为他“常常散施棺材药饵,极肯济人贫苦”,是个“好人”。但是不知道读者诸君注意到没有,宋江当时也是让阎婆惜写了卖身契的,所以阎婆惜拿到宋江私通梁山的把柄之后,第一个要求就是“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

所以说宋江和阎婆惜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为如果明媒正娶,是要有婚书的,阎婆惜要想改嫁,是需要宋江像林冲那样写“休书”的而买来的阎婆惜则不同,只要宋江归还或销毁阎婆惜的卖身契,那么阎婆惜就成了自由人。

而宋江买来阎婆惜,也就新鲜了几天,“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这就是典型的喜新厌旧始乱终弃了,而阎婆惜是指望宋江能够把她当做正房妻子的,因为宋江当时是没有老婆的,这一点阎婆惜的老妈阎婆是已经打听清楚了的。只可惜在宋江眼里,阎婆惜“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等于是放弃了阎婆惜,但是有没有真正还给阎婆惜自由——那张卖身契还攥在宋江手里,而宋江是可以“有理有据”地要回他送给阎婆惜的金银珠宝和“点身钱”的,至于会不会向郑屠那样狮子大开口要“三千贯”,或者把阎婆惜转手倒卖,都是未知数。而按照宋朝的法律,宋江是有权把阎婆惜转卖甚至当做礼物送人的。

宋江为什么不肯明媒正娶并给阎婆惜一个名分呢?这一点在宋江和花荣的话语中都可以找到根本原因,归纳起来就两个自:“烟花”。当宋江被清风山锦毛虎燕顺矮脚虎王英拿住,马上就要变成醒酒汤的时候,他那颗黑心里想的的不是自己罪有应得遭了报应,而是“我的造物只如此偃蹇!只为杀了一个烟花妇人,变出得如此之苦。谁想这把骨头,却断送在这里!”而小李广花荣说得更是直白:“听得兄长杀了一个泼烟花……且住数年,却又理会”。这两句话证明宋江和花荣一样毫无人性,在他们眼里,阎婆惜就是一个性命如草芥的“烟花女子”,杀了也就杀了,不过是“人命些些小事(《红楼梦》中语)”。

毫无人性的宋江和花荣,只为了栽赃秦明,就能把数百人家烧做白地,他们行凶过后的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所以杀死一个“烟花女子”,在他们眼里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不值一提。也许有人说,宋江杀死阎婆惜属于激情犯罪,或者干脆说就是失手误杀,宋江杀人之后也是手忙脚乱而且未尝没有悔意的。但是我们来看一看原著,就知道宋江有多么冷血,有多么从容不迫:“ 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颡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宋江对阎婆惜,不但割喉,而且斩首,然后就在血泊里翻出他私通梁山的证据一把火烧掉,做得有条不紊——在他心里,杀了一个自己买来的“烟花女子”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销毁晁盖那封信,那才是自己的真正的罪证。

宋江杀人后还想拿钱摆平阎婆:“我颇有家计,只教你丰衣足食便了,快活过半世。”而对躺在血泊中的无头阎婆惜,宋江则想轻描淡写地处理掉:“这个容易。我去陈三郎家,买一具棺材与你。仵作行人入殓时,我自分付他来。”如果不是阎婆很机智地假装宋江,恐怕自己也被杀人灭口了,而宋江也有办法“吩咐仵作”,弄出个母女自相残杀的“现场勘验结果”来,那时候宋江真的可能逍遥法外呢……

来源:百家号     日期: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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