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通行。违反黄标车限行令的行为,将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7月起深圳全面禁行黄标车
21日下午,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出《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通行。违反黄标车限行令的行为,将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黄标车限行通告的主要特点:跟以往的阶段性限行政策相比,此次限行不再以半年为周期,而是采取长期延续的方式,进行全区域、全路段、全时段限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什么是黄标车?
根据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I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为何要禁止黄标车?
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
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其排放的污染物中,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细颗粒物(PM2.5)是我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我市空气污染物的最大来源之一。
黄标车限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的重要保证,也有利于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的要求,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均已开展黄标车限行措施。
违法规定,如何处罚?
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交警局将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三百元罚款。
深圳历来对黄标车限行规定
自2004年至今,我市共实施了二十三个阶段性的黄标车限行措施,渐进式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至2015年7月1日,我市已对所有黄标车实施了全区域、全路段、全时段限行,达到最严程度。
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要求,我市从2015年起全市限行黄标车。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淘汰黄标车31.2万辆。
2015年5月7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市人居委、市交委、市交警局联合发布《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二十二阶段限行措施通告》。通告明确规定:从今年7月1号起至12月30日,深圳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不再有免于限行的车辆种类,不再免于对营运黄标车的限行。违反通告的行为,将由交警查处。
来源:网上车市 时间:2016-06-22
今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出、转入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我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即黄标车,采取第二十一阶段限行措施: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在我市登记注册且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除外。
昨日15时-17时,我市交警局开展黄标车全面禁行后的首次执法行动。16时许,在深南大道投资大厦公交车站附近,一辆湘E牌小车司机无法提供绿色环保标志且超期年审,执勤民警将该车暂扣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行动中,交警部门启动全市相关道路的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及电子警察,对黄标车不按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违法进行自动抓拍查处;各辖区交警大队在全市设置64个查车组进行路面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市交警局车管所进一步严格查验报废,强化车辆源头管理。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出、转入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本地宝 时间:2015-01-09